芜湖《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变更法人怎么办理?
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就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互联网用户提供药品(包含医疗器械)信息服务活动的资质。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分成商业和非商业两类:商业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就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互联网用户有偿提供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非商业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就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互联网用户免费提供公开、共享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药品信息许可证的变更分成许可事项的变更和注册事项的变更。许可事项的变更就是指主要负责人、生产范畴、生产详细地址的变更,注册事项的变更就是指本办法第14条第2款所列事项的变更。
注意:药品经营企业变更药品信息许可证许可事项的,应当在原许可事项发生变更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药品信息许可证变更登记。未经批准,不得变更许可事项。原发证机关应当自收到企业变更申请和变更申请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变更或不予变更的决定。
变更许可证需要什么
01.网站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基本情况(服务方式、服务项目等。
02.公司自我保障声明;
03.《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中批准的项目(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提供商公司名称、网站名称、IP地址等;
04.药品信息许可证原件;
05.药品信息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06.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提供商的基本项目(详细地址、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等)。
申请材料的实际规定
1
申请人必须申请数字证书;
2
所有申请材料的內容必须真实、合法、文字、图片清晰,并加盖申请单位的公章;
3
申请人提交网上申请后,应尽快提交《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正本和副本原件;
4
申请者必须zui先通过数字证书登录开展线上申请,填好申请材料,提交所有材料的电子文件(不用提供纸质材料)。
需要什么材料?
01.药品信息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02.药品信息许可证变更申请书;
03.如公司法人代表为执业药师,应提交专 业资质或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04.拟变更法人代表的,理应提供有关决议复印件、人事调整决策、身份证件复印件或是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发展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