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15395535207
公司新闻

芜湖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 2023-11-29 11:36 更新时间: 2024-07-07 07:30

文网文一般称为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对申请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文网文是网络文化传播领域重要资质。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范围有:

音乐、动漫、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俗称“直播”)、展览比赛类;

  1. 音乐类:存在音乐,进行音乐下载播放经营等类型的网站;

  2. 动漫类:利用互联网经营动漫画视听产品等类型的网站;

  3. 演出剧目类:利用互联网提供演出出节目的传播服务等类型的网站。

  4. 表演类:利用互联网进行网络在线表演等类型的网站;其中重点说明下网络表演,网络表演是指以网络表演者个人现场进行的文艺表演活动为主要内容,通过pc端、app为载体,实施传播或者以音视频形式传播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提醒一下企业老板们,是现场进行的直播表演,不是录播的形式进行的,所以在办理这个资质的过程中,需要聘请专 业的直播人员进行直播表演,直播内容需健康。

  5. 展览比赛类:利用互联网进行网上文化产品的展览以及其他比赛活动等类型的网站;

办理文网文的需要注意的事项:

  1. 网络表演是指“以网络表演者以现场进行的文艺表演活动等为主要内容,通过互联网、移动通讯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实时传播或者以音视频形式上载传播而形成的互联网文化产品”(办市场发〔2019〕81号)。申请时需在业务发展说明中同步提供:

  • 网络表演者名单及身份证号码;

  • 网络表演形式及内容介绍;

  • 与表演者签订的管理协议(包括双方权利义务;遵守法律法规承诺;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实名注册;其它相关管理规定。);

  • 网站首页及网络表演页面截图;

  • 盈利模式;

  • 根据《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而制定的内容自审及实时监管方案。(未采取监管措施或未通过内容自审的网络表演产品,不得向公众提供)。

  1. 利用互联网经营网络演出剧(节)目是指“在舞台场景下现场进行的文艺表演活动为主要内容,通过互联网、移动通讯网、移动互联网信息网络,实施传播或者以音视频形式上载传播而形成的互联网文化产品”(办市场发〔2019〕81号)。申请时需在业务发展说明中同步提供:①演出剧节目内容介绍;②演出剧节目合法来源及授权情况;③盈利模式;④网站首页及演出剧节目页面截图。

  2. “电商类、教育类、医疗类、培训类、金融类、旅游类、美食类、体育类、聊天类等直播不属于网络表演”(办市场发〔2019〕81号),不符合《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审批范围,不予发放《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联系方式

  •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澛港街道中央城1#楼910室
  • 联系电话:未提供
  • 联系人:汤会计
  • 手机:15395535207
  • Email:1241420329@qq.com